时间: 2023-08-05 03:17:09 | 作者: 爱游戏体育官方平台
运营场所: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大街涂家冲21、22栋001号负一楼2号门面
我局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湖南商场监管投诉告发渠道告发单:告发人称其于2023年1月18日在“美团”外卖渠道上的长沙市天心区零距便利店购买了俄罗斯organic shop有机水蜜桃维它命洗发水,该化妆品未经存案,无中文标签,未依法实行进货查验责任,恳求依法查处。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29日对告发状况进行核对时,在当事人运营场所内发现4瓶俄罗斯organic shop有机水蜜桃维它命洗发水,其外包装标签标识内容含有“organic shop、PEACH”的少数英文标识,产品条码上方标有“500Mл”字样,其他内容均为俄文,无任何中文标识,当事人不能供给上述化妆品的相关同意文件和查验合格证明。我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则,对当事人下达了《施行强制措施决议书》(长天市监强字〔2022〕2100362号),当场扣押了上述4瓶俄罗斯organic shop有机水蜜桃维它命洗发水。经同意,本局于2023年1月29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询。
经查明,当事人别离于2022年12月9日、12月17日两次从“拼多多”电子商务渠道上的网店“俄罗斯日化产品超市”(注册挂号店名为黑河市爱辉区康易日用品网店,曾用名黑河市爱辉区同辰日化网店,运营者:王娜,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为92231102MA1CK7KG6M),购进了8瓶未经存案且无中文标签的俄罗斯organic shop有机水蜜桃维它命洗发水(标准500ml/瓶),共付出供货方144.76元。当事人在2023年1月29日前售出4瓶,以33.29元/瓶出售给告发人1瓶,另3瓶洗发水的出售记载凭据当事人无法供给,其价格以当事人店肆活动优惠后价格计42元/瓶;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的4瓶涉案产品的货值以当事人店肆活动优惠后价格计42元/瓶,故涉案化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327.29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86.91元。
上述现实,首要有以下依据证明:1.《湖南商场监督投诉告发渠道告发单》(编号:1984058535)1份;2.《现场笔录》1份及查看相片6张;3.《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及《资产清单》各1份;4.当事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各1份;5.对当事人的《问询查询笔录》1份、当事人承受问询查询时供给的图片打印件9份、《请求减轻行政处分陈说》1份;6.《案子线索移交函》及邮政快递单各1份。
本局于2023年2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分听证奉告书》(长天市监听告字[2023]2200110号),奉告了违法现实及处分内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也未提交听证请求。
当事人在“拼多多”电子商务渠道收购化妆品,只查验了供货者的商场主体挂号证明,而未查验化妆品的注册或存案状况及产品的出厂查验合格证明,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则:“化妆品运营者应当树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载准则,查验供货者的商场主体挂号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许存案状况、产品出厂查验合格证明,照实记载并保存相关凭据。”。当事人运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则:“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运用标准汉字。运用其他文字或许符号的,应当在产品出售包装可视面运用标准汉字对应解说阐明,网址、境外企业的称号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有必要运用其他文字的在外。”,构成未树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载准则及运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案子查询期间能活跃合作查询,认识态度较好,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违法运营额较低,未形成不良社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施行行政处分有必要以现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损害程度适当。”及《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分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的告诉》(湘药监发〔2022〕18号)第九条第(三)项:“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依法减轻行政处分:(三)出产、批发环节产品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或许零售、运用环节产品货值金额5000元以下,损害结果细微的;”的规则,当事人契合减轻处分的景象。
当事人未树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担任药品监督管理的部分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歇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则树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载准则、产品出售记载准则;”的规则给予行政处分,鉴于当事人契合减轻处分的景象,决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5000元。
当事人运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担任药品监督管理的部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出产运营的化妆品,并能够没收专门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质料、包装材料、东西、设备等物品;违法出产运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缺乏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歇业、由存案部分撤销存案由原发证部分撤消化妆品答应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获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制止其从事化妆品出产运营活动:(五)出产运营标签不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化妆品。”的规则给予行政处分,鉴于当事人契合减轻处分的景象,决议给予当事人如下处分:没收违法所得86.91元,没收俄罗斯organic shop有机水蜜桃维它命洗发水4瓶,并处分款人民币5000元。
归纳本案现实,经局领导案子团体讨论会审议,本局决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处分:
请在接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实行上述处分决议,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1012 开户行:长沙乡村商业银行湘府支行)。逾期不交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则,经催告后仍不实行的,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能够在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